香港大同中學北美校友會會章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修正

(一)名稱:

(1)
本會定名為“香港大同中學北美校友會”, Hong Kong Tai Tung Middle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 of North America, 簡稱“大同北美校友會”或 Tai Tung Alumni Association of North America。
(2)
永遠網址:WWW.

(二)宗旨:聯絡世界各地校友感情、交流及分享經驗。

(三)會員:

資格:
凡就讀過香港大同中學中英文部,中、小學及夜校之同學,贊同本會會章者,均可參加。
權利、義務:

有參加本會所提供之各種活動,及行使提名、選舉、被選舉之權利。並有遵守本會章及幹事會之決議,按期繳納會費、活動費或贊助會務之義務。

會費:
永久會員- 美金二十五元 或 加幣二十五元 ( Nov. 27, 2007 修正)

(四)組織:

(1)會員大會: 每年舉行一次。
(2)常務幹事會: 大同北美校友會設常務幹事會,執行會務。一切會務經幹事會以 多數票同意通過,即時執行。
(3)常務幹事會成員
會長:
壹名
副會長:
壹名
文書:
壹名
財政:
兩名
康樂:
壹名
總務:
兩名
聯絡:
兩名
助理:
除正副會長之外可加助理成員而人數由當屆幹事會決定。
另設地方聯絡:
除本區外,美東、美西、加東、加西其中三區各兩名。
(4)常務幹事 由會員推選,均為義務職位。任期兩年一任,連選得連任。正副會長及財政只限連任一次。
(5)常務幹事職權:
會長:
對外代表本會,對內執行會務。有權宜處理會務特權,但須向幹事會作事後交代。
副會長:
協助會長,處理會務。會長出缺時,代理會長。
文書:
負責本會會議紀錄及會務一切文書工作。
財政:
為本會監管財政收支、結算及履行每年的財政報告。
康樂:
負責本會聯誼活動之策劃及統籌工作。
總務:
協助其他幹事,辦理一切庶務,管理會籍登記。
聯絡:
負責熱線電話聯絡網,提供會務活動資料。
(6)顧問: 歷屆卸任會長即成為來屆當然顧問。其他專業顧問,例如法律及會計等,可由非校友出任。
(7)罷免權: 常務幹事之罷免,須經至少三分之一幹事連署提案,及至少三分之二幹事同意

(五) 選舉:每兩年舉行一次,以先提名後選舉方法。

(1)資格:

必須為會員,才可以參加推選、選舉及被選為幹事

(2)提名:
  • 由幹事會發出提名表格,每位會員推舉一至十名校友(可包括自己在內)。
  • 註明每位同學社別、地區(所列被提名者不必限定一區)。
  • 將提名表格在提名期間寄交校友會收。
(3)選舉辦法:
  • 幹事會寄發選舉表格及候選人名單給各會員。每位會員選舉一至十名校友,投票無地區性限制。
  • 選舉表格必須於預定日期前寄交校友會指定信託人收,逾期作廢。
(4)選舉結果:

由現屆幹事及各社代表監票。

 
  • 以地區計首十位選票總數最多者,該區任命成立新幹事會,由該首十位當選人互選會長及各職務。
  • 其他票數低選區由當地最高選票的同學自行決定組織當地聯絡小組或分會。
(5) 後補: 校友會幹事因故離職,幹事會可自行薦任該區候選人得票數多者遞補缺,不再另行補選。

(六)財政:

(1)
所匯集之會費、贊助及活動盈餘,祇限用於籌備及推行有關本會各項活動之用,所有支票須經兩位受權人(財政及會長或副會長)簽署。
(2)
各地分會各項活動經費由校友會補助。各分會之負責人需以書面或電郵向校友會申請經費補助,以每年美金四佰元為限。
(3)
會計年度:每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止。
(4)
資產上限:如本會年終財務結算盈餘超過美金二萬元,則豁免來年會費。

(七)章程之施行及修改:

各會員如認為本章程有未盡之處,得可書面通知幹事會任何一位幹事,提出研究修訂,經幹事會及地方聯絡審核通過,方為有效。

(八)解散:

(1)
本會得經三分之二以上會員決議同意解散。
(2)
解散後一切財務須先結清,剩餘款項捐去國際慈善機構。